随着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做公益的人、公益组织的人越来越多,形成了行业性人群。现在各种公益慈善的法律法规逐渐完善,但可操作的对公益慈善专业人才的培养还略显不足,尤其是对专门从事公益慈善工作的人应具备哪些素质和要求还没有统一的说法。特别是作为“公益人”应该提高哪些认识,遵从哪些规范,坚守哪些伦理,确实不是都能通过法规解决,有的只是规矩范畴、约定俗成范畴。尽管如此,如果公益人能够取得相对一致的基本认识,对于公益事业发展、公益人发展也未尝不是好事。
现在做公益的人,大体可分为三种,一是工作职业,就是一份工作;二是兴趣志向选择,既是一份工作,也是一项事业选择;三是学而优仕而优,行有余力,志愿公益。不论是哪一种,都必须遵从“从其事敬其业”的原则,这也是底线。因为公益是开放性的,不是简单的个人的投入产出关系,利益的直线关系,而是不投入不产出就会影响很多人的利益,个人的不作为就会伤害公益事业本身的问题,这也是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区别。不敬业不只是个人损失、不获得,而是公共的损失、不获得。
公益人不是圣人,也没人要求公益人一定成为圣人。但不能说对公益人没有区别于他人的要求。公益慈善的事必要求公益慈善的心。简单地讲,公益人就必须有公益情怀,不只是职业,而且是事业,不只按事做,还得凭心做,要有为善不辍,闻“善”起舞的内心动力。这当然除了朴素的善心,更要有学习思考、认知修身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确需勤学苦练。而公益人公益行为、公益之德的倡导性,更是公益人自身的内涵。公益人也要修己度人。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公益人当好公益人的前提就守公益之法,遵行业之规,行伦理之道。
创新不是突破法律界限,个性不是没有规矩,探索不是不讲伦理。公益人的角色,是有符号色彩的,人们会用公益的精神评判、选择、仿效公益人,公益人就得负起责来,经得住事的考验、人的考验、史的考验,就得守其规行其道,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贵在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