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和2009年10月,我会先后两次选聘25位同志为徐州市慈善形象大使。他们自聘任以来,不仅在慈善宣传、善款募集、慈善救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在践行慈善中提升了自身人生价值。为进一步扩大慈善工作的影响,让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慈善队伍中来,我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第三批慈善形象大使(名额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慈善形象大使职责
1、参与市慈善总会组织的各种宣传活动,致力普及慈善理念;
2、参与市慈善总会组织的募捐活动,积极做好劝募工作;
3、参与市慈善总会组织的各项救助活动,塑造徐州慈善的良好形象。
二、报名条件
1、富有爱心,自愿为慈善事业尽义务;
2、具有较强的交际能力,胜任慈善形象大使工作;
3、形象大方、举止得体,亲和友善,综合素质好,自觉维护慈善总会的良好形象;
4、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选聘办法
1、报名人员经面试考核确定录用后,由市慈善总会颁发聘书,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2、慈善形象大使为社会兼职,义务工作,不办理人事调动和用工手续。
3、根据工作需要,给予慈善形象大使必要的通讯、交通、误餐等费用补助。
有意竞任者,请于2010年10月1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件至徐州市慈善总会(地址:徐州市泰山路东坡休闲广场6组团)报名。联系人:郭士宇、李洋;联系电话:83855192。
徐州市慈善总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