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民[2009]13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会,徐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爱心市民自愿结对资助孤儿活动”是市委书记、市慈善总会会长曹新平同志亲自策划和倡导的慈善救助品牌。这项活动的实施办法已经9月25日召开的市慈善总会三届四次理事会通过。在市慈善总会领导成员率先垂范影响下,一些企业和爱心市民积极参与到“结对助孤”行动中来,在全社会产生了很大影响。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有257名孤儿和“视同孤儿”获得或即将获得结对资助,使“结对助孤”活动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要实现曹新平书记提出的“通过2—3年努力,使全市所有孤儿和‘视同孤儿’全部得到结对资助”的工作目标,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为加快推进“结对助孤”活动,如期实现工作目标,经市慈善总会与市民政局共同研究,特就深入开展“结对助孤”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摸清情况,打牢工作基础
摸清孤儿和“视同孤儿”底数和相关信息,是开展“结对助孤”活动的基础性工作,不仅是慈善救助工作的需要,也是民政部门开展社会福利工作的需要。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会及徐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组织力量,在前阶段孤儿和“视同孤儿”情况初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深入调查,全面摸清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对孤儿和“视同孤儿”要全息调查,确保一个不漏。
2、对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要按照附表逐一认真规范填写,不漏项目,不缺照片,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准确。
3、严格区分孤儿和“视同孤儿”,实行分类汇总,分类管理。
4、所有孤儿和“视同孤儿”的信息都要输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
5、资助对象个人登记表和汇总表以及微机录入工作务必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二、分类分步实施,实现预期目标
“结对助孤”按照先孤儿后“视同孤儿”的原则,实行分类分步实施。各县(市)区年底前务必把孤儿的结对资助全部落实到位。对“视同孤儿”的结对资助,要在2010年底全面完成。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会及徐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充分发挥本地企业家或本地籍贯企业家以及各级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动广大爱心市民踊跃参与。根据一些地方的成功做法,各县(市)区可鼓励一位或几位有能力、有结对资助意愿的企业家多承担或全部承担对孤儿的结对资助;对“视同孤儿”,各地要及早提出任务分解方案,将资助任务落实到企业、部门、单位和个人,发动各级干部、社会各界和爱心市民共同承担结对资助义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实施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结对助孤”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切实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争取领导支持。县(市)区民政局、慈善会和徐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尽快向县(市)区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支持,切实加强“结对助孤”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顺利推进。
2、搞好宣传发动。各地要利用会议、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和平台开展宣传工作,宣传工作要结合助孤活动的进展贯穿始终,提升这项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最大限度地彰显善举,激发爱心,引导善行。
3、加强协调配合。“结对助孤”活动涉及各级、各有关部门,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统一认识,步调一致,互相支持。特别是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要密切配合,组织精干力量,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4、注重典型引路。要注意培育典型,扶持和大力宣传典型人物和典型做法,充分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大力鼓励企业家、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 “结对助孤”活动。
5、严格工作程序。要按照《徐州市爱心市民自愿结对资助孤儿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做到规范有序、公正透明。资助标准要严格按《实施办法》执行,资助款的募集和发放,要按照规范、便捷、透明的原则做细做实,同时要完善监督管理,确保好事做好,善行至善。
希望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会和徐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推动 “结对助孤”活动深入开展,确保预期目标顺利实现,使全市孤儿和“视同孤儿”的生活学习条件尽快得到改善,与其他儿童少年一样共浴阳光雨露,幸福健康成长。
附件:
1、徐州市爱心市民结对资助孤儿(视同孤儿)登记表
2、徐州市爱心单位结对资助孤儿(视同孤儿)登记表
3、徐州市孤儿(视同孤儿)统计汇总表
(本页无正文)
徐州市民政局 徐州市慈善总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慈善 助孤 通知
徐州市民政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印发
共印3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