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理念与社会责任
2010-07-15 浏览次数:1238

 

慈善理念与社会责任
 
2007年12月5日,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文汇报社联合举办的“2007年上海慈善理论研讨会”,以“慈善理念与社会责任”为主题,众多专家、学者围绕主题说慈论善,深入探讨。研讨会开得很好,被誉为上海慈善交响乐中一支很辉煌的乐章。现选择几位专家、学者的发言摘登如下:
当前我国慈善意识缺乏的主要原因
丁锋辉(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专业研究员):
第一,我国传统宗教观念的制约:西方基督教文化将慈善作为一种他律要求,教徒做慈善往往出于对神的一种敬畏和恐惧,有一种外在的强迫性,同时还把慈善看作是超越物欲自由穿梭于财富和精神之间的行之有效的途径,所以西方民族的宗教观成为其慈善意识浓厚、慈善机构发达的思想基础。而中国本土的儒教文化则将慈善作为一种受内在道德力驱使的自律要求,行善与否是个人的性情爱好或道德操行,无强制性的他律,这样使得我国的绝大数富翁,由于思想和文化的局限,虽偶有慈善行为,但更多的是将财产留给子孙后代以免受饥饿贫困之苦,不能将慈善行为转化成本能意识。
第二,新中国建立后我国慈善事业的断裂: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中国几乎不存在慈善组织,也没在出现过有组织、有规模、经常的、普遍的慈善活动,这主要是政府将慈善定位“统治阶级麻痹人民的装饰品”。在否定旧的慈善机构的同时,新政府把救济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竭尽全力救济贫民。这样,政府把一切原民间团体都扫入了“救总”的熔炉,形成了一个统管全国救济工作的官方机构。另外,当时在思想意识方面,人们都普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人民当家作主了,成了国家的主人,主人还需要谁来施舍吗?
第三,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价值观的错误及财富观的畸变: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倡导重义忘利、正其义不谋其利,这一义利观长期主宰中国社会,建国后曾经一度宣扬以穷为荣,以富为耻,为福不仁,富则修等左倾观念,将轻利观念扭曲到极致。八十年代以后这一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可以理直气壮地追求财富了,于是人们对钱财追求的张扬,达到了从未有过的甚至于对道德法则藐视的地步,人们的义利观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重利忘义。拜金主义和奢靡之风像毒瘤一样严重地侵蚀着社会肌体,也严重阻碍了慈善意识的培养。
物欲横流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对社会弱者生命和尊严的漠视,都无疑说明这个时代的人文精神的匮乏,一个时代的人文精神对经济的发展起着规范和推动的作用,是社会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如果丧失了这一支撑,人们对财富的追求必然沦为纯利欲的冲动,导致人们动物性的膨胀和人性的泯灭,这无疑对于人们的慈善意识的培养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中国富豪的社会责任
 
赵海林(陕西省社科院宝鸡分院教授):
1.富人与穷人的和谐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是世界各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方略。与美国富豪们倾心追求慈善事业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菲律宾频繁发生的绑票勒索案件。在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许多富豪要么把财富转移到国外银行,要么全家移居国外。国家不但无法引进外资,反而导致国内资本大量外流,更加剧了国内企业纷纷破产倒闭。广大失业者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更加忌恨富豪阶层,并形成恶性循环。
2.中国慈善事业之所以举步维艰,关键是缺少一大批倾心追求慈善事业的企业家。中国的富豪们不懂得这样一个道理,市场经济只有建立在财富伦理与市场伦理相统一的基础上才会坚如磐石;发达国家的富豪既是企业家,同时又是慈善家。全民慈善意识和人道主义缺略则是根本原因,当务之急是在全社会确立“财富等于品质”、“资源共享”等和谐理念。
3.中国富豪是改革发展最大的受益者和资源独享者,而广大弱势群体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究竟是谁造就了当今中国富豪?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是富豪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还是改革发展所提供的重大机遇?作为市场经济的新型投资体制,就业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崇尚效率,扶强抑弱,加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不完善,使得强势群体不仅能够通过公开的渠道轻易获得高收入和高回报,并且可以通过各种隐形途径获得稀缺资源和高收入。这种新型的经济体制彻底打破了传统计划体制下的抑强扶弱、劳动者充分就业和劳动成果平均分配的旧格局,从而造成两级分化。可以说,中国富豪凭借他们的原始资本和自身优势,几乎独享了改革发展所提供的一切资源,包括政策、环境、廉价劳动力、生产资料及其市场要素。中国富豪的财富是贫困群体为改革发展所放弃的机会成本,是弱者在社会转型期付出的代价,也是弱者为实现社会转型,为国家作出的贡献。富豪的巨额财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弱者转让的。
4.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是天赋人权,缩小贫富差距是富豪们的社会责任。如果说,中国富豪得益于“先富论”,那么,马克思主义的“共享”学说和邓小平的“共同富裕”理论则为发展慈善事业奠定了理论基础。资源是人类的共同财富,这是人类的自然法则,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是天赋人权,也是发展慈善事业的根本依据。慈善机构要把“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写在自己的旗帜上,理直气壮地高扬这面旗帜。
企业慈善与政府工具选择
谢志平(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我们可以根据两个维度来区分企业的社会责任,一是根据与企业关系的紧密程度把企业社会责任分为三个层次:(1)是“基本企业社会责任”,包括:①对股东负责,②善待员工;(2)是“中级企业社会责任”,包括:①对消费者负责,②服从政府领导,③搞好与社区的关系,④保护环境;(3)是“高级企业社会责任”,包括:①积极慈善捐助,②热心公益事业。二是根据行为的自愿性与否划分为自愿性责任和非自愿性责任。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和中级社会责任都具有非自愿性,如果得不到落实或贯彻,可能危害企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或者危害企业环境及与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生存和发展;企业的高级社会责任则具有自愿性,是留待企业家自己去判断和选择的社会责任。在这三个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中,其重要性是依次排列的。
企业慈善的培育不仅需要企业自身内在的调节和动员,也在于政府和社会外在的引导和动员,是政府运用合理的工具治理的结果。由于政府管理工具的多样性,因此对于这种自愿性的组织行为,必须选择合适的政府工具,否则可能导致相反的治理效果。
政府培育企业慈善行为的工具组合:1税收政策;2凭单制;3拨款与补助;4货款担保;5合同;6种子基金和股权投资;7志愿者服务;8奖励;9信息与技术支持。
要避免使用的政府工具至少有:1直接行政:政府包办慈善所需的一切资源,一切场所和一切服务。2政府施加压力与建立法律规章制度及制裁手段:要求企业提供慈善服务,并制定标准和制裁措施。3社会管制:政府对企业从事慈善行为设置过多的条件,基于不同属性企业从事慈善活动以不平等的待遇。
民营企业参与慈善的社会心理动因分析
 
吴妍(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
姚俭建(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1.利己基础上的利他:以满足和推进自身企业的发展为立足点,因而带有很强的商业性,并且整个捐献过程体现的是利己支配下的行为逻辑,捐献带来的社会效益往往不是他们着重关注的方面。利己的前提下,可靠度会相对降低,具体操作层面存在着弊端:比如在进行公益宣传后,并没有捐赠或者长期拖欠宣传费用,或者将企业长年积货、有瑕疵的产品,甚至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拿来捐赠。
在网络和信息日益发展的今天,以慈善为目的宣传策略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和更加认可,这种崭新的宣传方式可以有效地摆脱人们对商业广告的抵触和逆反心理;我们以现今研究国外慈善捐赠的问题时普遍认可的“慈善投资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即要求企业把投资慈善事业理解为一种变相投资,这种投资对象是“慈善市场”。
2.互惠利他:新的管理理念的渗入,内在经济利益和外在的社会要求让民营企业意识到自己是负有社会责任的国家“居民”,在扮演道德人和社会人的角色时,会比较关注行为的长久性和全面影响,以长期在群体间形成的既定道德标准来规范自身的行为。因此,民营企业可以看作经济实体和道德实体的综合,它在日常活动中不断调整着自己经济人和社会人二者的角色,实现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满足,达到自我实现的双重统一。
民营企业的互惠联合体——行会,以地区为基础组建,使得企业间产生较稳定的利益关系,也使得企业和当地发展结成了唇齿关系。这些民营企业愿意将部分资金投入到当地慈善事业中,一方面帮助该企业在行会中争取较高的声誉,进一步实现企业收益最大化;另一方面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状况,有效带动当地经济环境、区域建设,创造更好的居住和投资环境,与此同时,捐助当地教育事业,重点捐助某大学某学科的发展,可以为本企业提供大量高素质的劳动力储备。
民营企业在保证自身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主动与当地政府合作,投资当地建设,政府在我国现阶段仍是具体政策执行者,鉴于企业对当地经济资助和原有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的双重作用下,在法律和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酌情给这些民营企业优先权和优惠,是在互惠利他驱动下从事“慈善投资”的又一种收益。
3.纯粹利他:包括理性的纯粹利他和感性的纯粹利他。
信息和科技的冲击使民营企业家更加重视知识的作用,多数人主动吸收发达国家面临的种种社会伦理问题、环境问题以及社会不稳定而造成的工厂倒闭、阶层对立的惨状,会主动从事社会慈善事业;在经历了创业、守业的艰辛后,意识到困境可以撞击智慧的火花,更有利于个人潜力挖掘和能力的提高,通常会留给子女更多创业和发展的空间,把部分财产捐给国家,以此给子女创造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并用声誉激励他们的下一代;出于传统的思想文化熏陶和宗教信仰,与自身的经历也有关,目睹故乡的落后,产生强烈的反哺社会,承担慈善责任的念头。还有一种群体,文化不高,出于简单甚至初级的情感宣泄而从事慈善捐赠,达到情感上的满足,也是情感利他的外在表现之一。
互惠利他符合现阶段我国实际国情的理想心理状态,一方面可以有效克服利己利他引导下的功利主义思想,避免企业在经济人本质的驱动下过分看重企业自身的收益,保证了慈善物资捐赠的质量,保证慈善事业的效果;另一方面,与纯粹利他相比,互惠利他更具有主动性和稳定性,纯粹利他的心理过于理想化和非确定性,与民营企业自身经济人本质有悖,仅仅依靠精神动力无法维持这一心理的长久性,这就需要给民营企业利益刺激。
同情心是慈善理念的基石
 
聂洪辉(上饶师范学院社科部社会学讲师):
我国公民对弱者缺乏最基本的同情心是导致慈善事业落后 的重要原因之一。
缺乏同情心的表现:
1.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欺凌:很多强势群体如有些富人常常把弱者和穷人的失败归为自身的劣根性所致,而忽视社会结构方面的原因。在他们的理念中,弱者成了他们积累财富的工具,从不管他们的死活,不把弱者当成自己的同类。强势群体对弱势人权肆意践踏,把弱者视为草芥,怎么可能有救济他们的理念呢?
2.普通民众之间、弱者之间、普通民众和弱者之间的冷漠:目前我国出现一种精英结盟的趋势和苗头,与此相反的是,普通民众之间以及弱势群体之间却出现了离心离德的现象,他们之间也缺乏最基本的同情心。有的农民工在讨薪时以跳楼相威胁,有些围观者不是想办法救人,反而鼓励当事者往下跳,精明的小生意人还在下面卖望远镜。
缺乏同情心的原因:
1.优秀文化的沦丧和价值体系的崩溃;2.一些人对人们同情心的滥用;3.弱者的不良心态,即花子心态和受害者心理;4.社会上一些错误观念,即所谓的“代价论”,认为我国要发展就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牺牲一些人的利益,只要经济得以发展,付出这样一些代价是合理和正当的。这类体现强势群体文化霸权的话语为强者恃强凌弱,以及人们对弱者最基本权利的漠视提供了充分的根据。
慈善理念与现代公民人格的塑造
 
姚俭建(上海交大人文学院教授):
在现代公民社会中,越尊重个人权利,越有利于个人道德的发挥,越能维护公民的个性尊严与人格独立,也就越有利于他们参与公共生活。如志愿精神在美国就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小罗斯福总统把“四大自由”改为新“四大自由”——言论、信仰、摆脱匮乏、摆脱恐惧,而作为这四大自由加固底座的是第五大自由,“给予的自由”,这几乎成为一种权利而不仅是义务。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给予的自由”成熟为一大部类,现在有余钱就捐给慈善基金会已经成为美国社会一种自发的习惯势力。可见,公民的品性、素质和倾向、行为和身份、忠诚对象和角色对于一个社会制度和程序的运行至关重要。
慈善行为的动机在于对社会上存在的弱者的同情与怜悯,这种情感是超越种族、超越文化、超越意识形态的,在进行慈善方面的制度设计时,单纯依靠出于税收的经济激励而忽视人们内心的精神满足是不够的,同样,对于一个人来说,慈善捐款不在于钱的多少,重要的是态度。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国家慈善事业发育不良或发展不充分,和一个国家的经济基础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与整个社会以及每个人的观念有关。
中国社会保留着将财产留给子孙的传统,到今天这一传统习惯依然盘踞在国人的观念中。中国人害怕出头,古代中国商人更是深深将“韬光养晦”和“藏而不漏”的处世潜规则浸润在自己的血液中。许多富人在今天仍然将行善视为财富外露,在更多的时候,他们都保持着“无为”和“内敛”的风格。
美国拥有成熟的慈善事业,背后则是成熟的慈善文化这一强大推手,美国特有的慈善文化中最具特色的在于它的“罪富文化”,这不同于国人通常说的“仇富文化”,而是源于基督教传统中对“富人原罪”的说法,认为富人要想进入天堂,唯一的途径就只能是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赠给穷人。公益捐助在美国不但被看作是一项义务,而且是捐赠人的权利和精神寄托。
传统理念与现代理念存在着一种质的差别,传统慈善建立在“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等伦理论判断基础上。在现代理念中,慈善是种公共行为,捐赠是以慈善组织为中介,捐赠与受赠分离——捐赠人不知道哪些人因他受助,而受助人也不知道是谁帮助了他,这已成了国际惯例。更重要的是,这种有别于传统直接而具体捐助的现代慈善,还免除了感恩与求回报的心理,使慈善行为不至于在“情感债”、“道德债”上阻滞。
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首先是人的现代化,不但指较高的受教育程度和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更重要的是现代观念、现代精神、现代人格的培育与生成。现代公民人格的教育与塑造是一个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其中,慈善的知行合一就是一个重要的抓手。
人的信仰不能脱离民族文化传统
 
刘元春(上海社科院宗教研究所):
谈到弱势群体,人们往往把它限定在物质生活贫困的人群,而忽视了精神生活层面的弱势群体。对社会弱势群体和个人物质的、精神的保障,两者不可偏废。应成为大家的共识。前者是硬性的、明显的,后者却是软性的、隐性的。因为弱势人群普遍存在的敏感、脆弱、消沉等心理障碍,使他们更需要安慰、帮助、理解,使他们在感到被认同、有归属、有寄托的心理自慰中自强自立。即使强势群体和个人也需要精神的保障。在发达的大都市里,富裕的、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中,由于社会、工作的压力,普遍存在着精神抑郁症,所引发的比如自杀等社会问题不断增加。
人的精神疾病,根源在于人生信仰价值理念的缺失与变异,从价值观念和人的根源性关系方面,人的信仰可以说是人之为人的最基础性和最根本性的,处于整个价值观念的“始基点”和“原生点”的地位。人类的信仰不能脱离民族文化传统,或者说难以摆脱传统文化的信仰体系。信仰传统使人类社会有了连续性和同一性发展,构成一个社会创造与再创造的自身的文化密码,赋予人类生存精神上的秩序感和意义感。任何社会,都绝不可能完全破除和断弃其传统而另外创造出一个全新的文化系统。
物质生活的贫穷是比较容易改变的,而精神的改变,尤其是精神深层价值观念的确立或改变,是很不容易的;不能忽视在富裕群体中越来越多的精神上的弱势群体。他们中存在的空虚、浮躁、迷茫等问题,对自身和社会的危害更加严重。他们社会资源的优势,也使他们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力量。社会信息化带来的虚拟空间进一步使部分人群精神生活“机械化”或者“物化”,更强化了相关人群的心灵的不和谐,导致社会心理深层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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