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慈善总会募捐箱管理办法
2010-09-30 浏览次数:1613

 

徐州市慈善总会募捐箱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方便各界爱心人士慈善捐赠,营造“人人慈善”“全民慈善”的社会氛围,本会在市区范围内的商场、超市、饭店、银行、机场、车站、医院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和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大厅设置统一的募捐箱。
第二条 本会设置的募捐箱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制作、统一设置。
  第三条 本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募捐箱放置点,征得放置单位同意或有放置意愿的单位提出申请经本会同意后,双方签订募捐箱设置协议,由本会将募捐箱送达相关单位。
  第四条 放置单位负责募捐箱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除小额零星捐款(100元人民币以内)外,应在征得捐赠人同意后,详细登记捐赠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职业、捐赠金额、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第五条 募捐箱采取双锁双控,由本会和放置单位指定人员掌管,双方同时到场才能开启。每季度最后一周双方各派两人共同开箱点款,清点完毕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确认后,本会向放置单位出具统一有效收据,将善款存入本会帐户。所得外币不得私自兑换,必须根据外币管理有关规定,到金融机构兑换成人民币后,存入本会账户。有重大捐赠活动时,本会及时派员与放置单位指定人员一起开箱收款。
第六条 募捐箱所募善款,全部用于救助孤残儿童。捐款人有权了解所捐善款使用情况,本会每半年向放置单位通报一次募捐箱善款收集和使用情况,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七条 募捐箱要严格管理,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放置单位要及时向设置单位报告,发生失窃、破坏等重大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八条 本会每年检查一次募捐箱维护、管理情况,对认真负责、管理好的单位,向有关部门推荐,纳入文明、诚信单位的评比范围,对管理不好的单位予以调整。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徐州市慈善总会。
第十条          本办法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徐州市慈善总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闭本页
关于我们 总会简介 总会领导 表格文件 组织机构 慈善新闻 总会动态 通知公告 慈善聚焦 周行一善 信息公开 资金捐赠信息 资金支出信息 单位捐赠记录 线上捐赠信息 慈善文化 说慈论善 慈善故事 捐赠账号 开户单位: 徐州市慈善总会 捐赠账号: 487158206646 开户银行: 中行解放南路支行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

Copyright 2021 徐州市慈善总会 徐州市泰山路东坡休闲广场6组团 邮政编码:221008

捐赠热线:0516-83855111 救助热线:0516-83855185 技术支持:铭宏科技